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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忘忧·筑梦”2026年度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01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为努力提升资助对象的综合素质,构建物质资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资助育人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资助”与“育人”相结合,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开展2026年度发展性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是学校认定建档的资助对象。

2.项目以团队申请和个人申请两种形式申报。以团队申请的项目人数不超过5人,其中项目成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50%以上需为学校认定的资助对象。国际交流项目申请者原则上须为参加2026年出国境交流项目的资助对象。

3.每个项目须配备指导教师1-2名,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研究生学历,责任心强且热爱学生工作。

4.原则上每位资助对象同一年度内只能申请1项发展性资助项目。

5.已在其他项目中立项的,不可重复申请本项目。

二、申报项目类别

可根据以下选题方向进行申报,自主设计方案、自主实施项目过程、自主完成项目总结等工作。项目内容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实践性和可操作性,要对项目方案及可行性进行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优化,能够在项目预定期限内完成。

1、理论研究类

1)五育并举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研究;

2)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对大学生的影响研究;

3)资助对象认定方式方法的创新研究;

4)高校精准资助育人体系探索与实践研究;

5)高校发展性资助的方法与途径研究;

6)电信网络诈骗现状调查与研究;

7)数字化赋能高校资助育人路径研究;

8)助力浙江山区海岛县学生资助高质量发展探索研究;

9)大学生生活热点话题及观点的调查与研究。

2、社会实践类

1)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相关的红色实践活动,探寻革命足迹,开展理论宣讲、爱心课堂和社会调研;

2)招生宣传、感知就业、服务社会等相关的社会实践;

3)以关爱留守儿童、孤寡老人为重点,开展心理疏导、课业辅导、素质拓展、亲情陪伴等关爱活动;

4)助力浙江山区海岛县学生资助高质量发展相关的资助政策宣传、中医药文化下乡、心理健康提升训练等实践活动;

5)立足家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改善,针对教育文化、医疗健康、基层治理、环境卫生等领域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和相关实践,助力家乡建设。

3、文化宣传类

1)有助于建设一流中医药大学、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宣传实践活动;

2)有助于推动学校资助文化建设的相关创作或者宣传;

3)有助于中医药文化挖掘、传承、弘扬的校内外宣传实践活动;

4)资助育人典型案例挖掘和宣传;

5)厚植乡村文化自信,挖掘民俗文化,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助于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融媒体、文创设计与开发等。

4、能力提升类

1)学业提升:积极开展资助认定对象学生的学业提升工程,制定可操作性强、可持续性好的学业提升举措,学业成绩排名较上一学年提升20%以上;

2)升学创业:积极鼓励资助认定对象学生升学、创业,树榜样、立标杆,积累知识、积蓄能量,成功考上硕士研究生或创业(参考毕业生就业认定中关于创业的认定办法);

3)科技创新:积极开展科技竞赛、学术研究等各类科技创新实践,以第一作者在统计源期刊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参考《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国内学术期刊名录的通知》浙中大发〔2021〕46号)、申请发明专利或在各类科技创新竞赛中获校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等;

4)国际交流:积极参加大学间国际交流项目,拓宽国际化视野,提升专业知识水平。

5、突出贡献类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校园安全等方面表现突出,在学校或社会引起积极反响,得到老师和同学肯定的,可以在2026年度发展性资助项目申报或结题时凭相关材料经学院推荐、学生处审核后直接立项。

三、经费标准于使用

1.发展性资助项目资助经费来源为学校资助专项经费、学院资助专项经费及来自于社会、个人等资助或捐赠的经费,主要用于学生项目实施的必要开支,指导教师不得使用学生项目经费,申报需附带经费预算,留存支出明细。

2.立项的校级学生发展性资助团队项目,学校给予2000~4000元/项的资助,国际交流项目按学校资助办法规定资助5000~10000元/项。

3.除国际交流项目外,其余项目立项后给予50%的资助经费,结题验收合格后发放剩余款项。校级项目结题后被评为优秀的项目,学校在规定资助经费基础上可择优追加项目经费,以鼓励优秀项目进一步拓展深化。

4.凡执行不力,无故延期又无具体改进措施或经费使用不当的计划项目,学校可责令项目负责人停止项目经费的使用,并视情节轻重收回部分或全部资助经费。

四、申报流程

1、校级项目

1)学生申请:申请人填写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和汇总表(见附件2)经项目组成员、指导教师签字确认,提交到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审核;

2)学院评审推荐:各学院对申请项目进行初步评审筛选,按学院推荐名额进行初步评审,并公示3个工作日;

3)学生处评定:学生处汇总各个学院申报的校级项目和学生名单,进行项目评审复核,确定校级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下达立项通知。

2、院级项目

1)学生申请:申请人填写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和汇总表(见附件2),经项目组成员、指导教师签字确认,提交到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审核;

2)学院评审推荐:各学院根据申请情况及学院学生资助经费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规定自行评定院级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并公示3个工作日。

五、材料提交

请同学们于6月17日前提交《申请书》 、《汇总表》(见附件)发送到邮箱263530464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