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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研室: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浙中滨院发〔2011〕3号)、《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关于公布2012年度校级精品建设课程名单的通知》(浙中滨院发〔2012〕4号)的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滨江学院质量工程建设,学院决定开展2013年度校级精品课程申报和2012年度校级精品课程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校级精品课程申报
(一)申报范围
1、连续开设3年以上,被列入系(部)重点课程,有网络课程、学科网上资源较全,并已投入一定建设资金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课程师资强、条件好的专业课。
2、课程负责人及课程团队成员原则上为滨江学院2012-2013学年专任教师(见浙中滨院发〔2012〕10号),课程负责人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二)申报程序
1、各系(部)组织符合条件的课程申报,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精品课程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于4月30日前以系部为单位报送滨江学院教务部,联系人:梁冬艳,联系电话:86613667。
注:申报书中4-5教学效果中校内学生评教指标和校内管理部门提供的近三年的学生评价结果不需填写,由滨江学院直接从质控中心查阅。校外专家评价、校内教学督导组评价及有关声誉的说明仍需填写。
(三)申报名额
各系(部)限报2门。
二、2012年度校级精品课程中期检查:
(一)学院将对2012年度5门校级精品课程进行中期检查,请各课程负责人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精品课程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2),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后于4月30日前以系部为单位报送滨江学院教务部,同时对课程网站内容进行梳理和更新。
(二)请各有关系部组织开展课程的自查工作,组织专家听取课程现场汇报,检查网站内容更新情况,并根据专家意见进行整改,此项工作请于4月23日前完成。
(三)校级精品课程中期检查不合格者,将限令整改,并暂缓发放后期资助经费。
三、评审和检查办法: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教学建设项目评审办法》(浙中滨院发〔2012〕4号)规定,组织专家开展对精品课程的遴选及中期检查工作。
附件: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精品课程申报表.doc;
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精品课程中期检查报告.doc
滨江学院专任教师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