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临床医学院
学校主站  |  加入收藏 
 首页  学院概况  教学工作  科研工作  招生就业  党员E家  团委学办  学科建设  课程建设  学生组织  重点学科  附属医院 
  团委学办
 
 通知公告 
 组织机构 
 学生科研 
 勤特贷 
 晨曦品牌 
  通知公告
首页 > 团委学办 > 通知公告 > Content
 

第三临床医学院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23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我院2026-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全日制本科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26-2027学年学院登记认定的资助对象),资助其日常生活开支。

二、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分两档(一档和二档),按月发放。

三、资助名额

省资助中心计划下拨名额:学院一档助学金名额16个,二档助学金63个。

四、评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五、评审程序及要求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学院成立评审小组,负责全院国家助学金评选推荐工作,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结合本院资助对象登记认定情况及评审条件要求,组织评审,提出学院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及资助档次,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3.学校成立评审领导小组,设立评审委员会,审定学院推荐上报的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及资助档次,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申报材料要求

1.国家助学金评审材料要求线下提交《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附件1)至年级辅导员处,一式一份;填写《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anlinxgb@zcmu.edu.cn。

2.所有2026-2027学年资助对象请于10月26日中午12点前加qq群894609620,加群时备注姓名,截止时间后统一通过。后续将在群内发布平台申请相关事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已申请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同学不可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已申请国家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同学可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

4.请各同学于10月25日下午17:00前完成线上及线下材料报送。如有疑问,可联系学工办程老师,电话:0571-61715026。


附件:

1.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初审名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