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研究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和《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浙中医大发〔2021〕107号)的通知精神,经学生自愿申请、班级初审、学院评议小组评议,拟认定2026-2027学年学院2024级、2025级和2026级研究生资助对象11名,其中重点资助对象4名,一般资助对象7名。现公示如下,公示期从即日起至10月21日。
在公示期内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联系程老师,电话:0571-86633379;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署名实名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附件:学院研究生资助对象认定拟推荐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