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临床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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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临床医学院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15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班级: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有关要求,现将我院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奖励及资助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三、奖励及资助名额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本学年向我校下达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划分,我院26个名额。

四、评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符合学校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中的各项基本条件;

(六)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一般应符合上一学年学校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三等奖及以上评选资格或上一学年学业成绩排名在同一评选单元列50%以内的;

(七)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一般须是上一学年学校建档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

五、评审程序及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同时在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发起申请,详见附件3;

(二)学院成立评审小组,负责全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等额提出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人选名单,报学院领导集体研究确定,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学校成立评审领导小组,设立评审委员会,组织校级评审,审定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人选名单,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请同学请填写“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sanlinxgb@zcmu.edu.cn,邮件主题为:励志奖学金+年级专业班级+姓名。附件2及证明材料纸质版(需本人签名)提交至辅导员老师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8日(周日)下午17点前。

(二)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浙江省政府奖学金。

联系人:程老师, 电话:0571-86633379。


附件:

1.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3.“一窗受理”平台网上申请、审批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