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临床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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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临床医学院关于2026-2027学年本科生资助对象认定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10-13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本科生班级: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本着“实事求是、应定尽定”的原则,严格遵循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资格审查以及学院审查的流程,学院对2026-2027学年本科生资助对象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最终认定名单及认定档次以学校公示结果为主。

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3日-10月15日,共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联系学工办程老师,电话:0571-86633379;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署名实名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附件:2026-2027学年学院本科生资助对象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