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临床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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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临床医学院2026-2027学年研究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22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研究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和《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浙中医大发〔2021107号)的文件要求,现开展第三临床医学院2026-2027学年研究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范围、认定类型与依据

1. 资助对象范围为2024级、2025级、2026级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不含港澳台学生)。

2. 资助对象认定类型

(一)认定类型

分为重点资助对象和一般资助对象两个类别。

(二)认定依据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认定为重点资助对象:城市低保家庭研究生、特困供养研究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持证残疾研究生、城市低保边缘家庭研究生、低收入农户家庭研究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研究生、存在其他特别困难情况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认定为一般资助对象: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研究生;在校的基本学习、生活难以保障的研究生;存在其他一般困难情况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不予认定为研究生资助对象:

1.研究生或监护人未提出或未按规定提出认定申请的(在规定时间内补报的除外);

2.研究生或监护人提供相关信息不真实的;

3.抽烟、酗酒经教育不改或有其他违反校纪校规行为经教育不改的;

4.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高消费或不当消费行为,主要如下:购买高档通讯工具、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服装或高档化妆品等;未经批准校外租房;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消费;经常出入经营性网吧、酒吧等娱乐场所;有其他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它高消费或不当消费行为;

5.其他不符合研究生资助对象认定要求的情形。

二、工作依据

以下材料选一种上交即可:盖红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2);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册;本科学校出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

三、申请时间

研究生申请时间截止2026107日(包含材料提交)。

四、申请流程

1. 研究生需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附件1),附个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声明(包括盖红章的《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2)或各类相关证明、有效证件等),电子版PDF材料打包发送至各班班长。

2. 2024级和2025级往年已认定过的研究生无需重新提交认定依据材料,但需填写附件1,重新参与认定;2026级新生如已交过纸质版附件1和相关认定工作依据材料,无需重复提交;其他新申请的新生与老生需根据要求提交全部材料,方可参与后续认定。

五、认定流程

1. 各班要成立班级评议小组(包括2名班委、3名群众),并上报名单,班级评议组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调研情况、认真评议,参照申请人提交的《认定申请表》、相关证明,并结合申请人日常生活消费情况、贵重物品持有情况等进行初步审核提交材料,整理后上交年级组长,由年级组长提交到学院。

2. 学院以年级为单位成立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包括辅导员、各年级组长、各班班委2名及普通学生代表2名。由认定评议小组开展并核实资助对象的认定工作,初步提出本年级研究生资助对象名单,报学院认定工作组核实。学院完成认定工作,提出拟认定建议名单及建议认定档次,并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研工部思政科备案。

联系人:唐老师(三临2024级、2025级)、单老师(三临2026级)

联系电话:0571-86633379

第三临床医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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