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2024届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院2024届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24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精神,条件如下:
(一)省级优秀毕业生须在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产生。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确认必须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大学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二、根据学生数比例,我院评选名额如下:
学院 |
19级针本(单位:人) |
19级中康(单位:人) |
20级康本(单位:人) |
19级针滨(单位:人) |
20级康滨(单位:人) |
第三临床医学院 康复医学院 |
6 |
3 |
2 |
3 |
3 |
三、申请流程和评选过程:
1、省级优秀毕业生上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12:00前。
2、学办按照省级优秀毕业生须满足条件进行筛选,根据校优评选结果,重点参考申请人在校三年/四年的综合测评平均成绩及在校表现,符合资质者提交学院奖惩委员会讨论,学院党委会审议确定校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名单。
四、 填报要求
认真填写《三临2024届本科生省优申请汇总》在线表:
https://docs.qq.com/sheet/DUm12b1hjdmF1Sk1B?tab=BB08J2
其中①所获奖项:按照顺序依次填写:各学年奖学金、各级个人荣誉、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获奖、校级及以上课题立项等,不符合上述条件奖项请勿填写。
②证明材料:所有的奖项包括奖学金或各类荣誉、立项等电子照片或文件(备注好荣誉名称,并用圆圈框起来自己的名字,没有附件图片的一律不予计入成绩)放到一个pdf文件内,重命名格式为“20xx级针本1班XXX+省优”并上传。
③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填写附件1并上传。
材料收集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中午12:00,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第三临床医学院 康复医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