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临床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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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18 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9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为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合作协议,现对 2018 级新生及部分有需求的其他年级学生启动 2018 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程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限我校 2018 级新生及部分有需求的其他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年满 18 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纪违约情况,其中申请人为二年级及以上学生者需无不及格课程。已申请生源地(家庭所在地)助学贷款的学生不能重复申请。已授信本学年贷款的学生(曾经与银行签订多学年贷款合同的学生)无需重复申请。

二、申请额度

本部学生向中国工商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每学年贷款金额不超过学费和住宿费总额,最高不超过 8000 元;滨江学院学生向中国建设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每学年贷款额度不超过 8000 元。学生可根据自身需求申请学制范围内一年或多年的授信贷款。

三、申请材料

本部学生根据附件 1 要求准备贷款申请材料,滨江学院学生根据附件 2 要求准备贷款申请材料。要求字迹清晰,务必使用黑色水笔填写确保材料的准确与完整。12月5日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交至学院3221(滨文校区),5310(富春校区)韩老师处审核

四、相关要求

贷款申请资料请有关同学尽快准备完成,经学院初审无误后由学生本人带至合同签订现场。具体贷款合同签订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第三临床医学院、康复医学院学生办

2018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