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临床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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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12      文章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2010-2011学年学生评优评奖正在进行,现将学校通知转发给各位。奖学金评定方法参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以及学院细则(已发放至各班班长处)。

各类表格请有需要的同学自行下载填写:

1、本部和滨江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

2、本部和滨江非学业因素测评表、总评成绩表

第三临床医学院学生办

2011-10-12

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对我校学生在过去一学年中的专业学习、非学业因素、体育达标等内容进行综合考评,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和《浙江中医药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试行)》的规定,学工部将组织开展2010-2011学年评优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评奖工作中务必做到四个公开,即评奖条件公开、评奖名额公开、评奖程序公开和评奖结果公开,要切实增强评奖工作的透明度,严防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和暗箱操作现象。

2、坚持宁缺勿滥原则。在评奖工作中要严格把握评奖条件,坚持“好中选优”,克服平均主义的思想或倾向,在全院范围内评选推荐真正品学兼优的学生。

3、坚持民主监督原则。在评奖工作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师生意见,自觉接受师生们的监督。

4、坚持规范化操作原则。在评奖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评奖评优工作的有关规定及各项奖学金的评奖要求进行评奖,严格按程序办事,严格按规范评奖。

二、工作要求

1、评奖工作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和稳定,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奖学金评定的组织实施工作。

2、各学院在评奖前应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生评奖评优相关文件,使广大同学能尽快了解和熟悉奖学金评定办法;同时应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教育学生明确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引导,帮助学生正确对待个人得失。

3、要重视评奖过程,克服形式主义或敷衍了事的倾向。要坚持把评奖工作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环节。通过评奖,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推动我校的学风建设。

4、积极推行公示制度,加大同学对评奖过程和评奖结果的监督力度。对于奖励名额及各类奖学金的获奖推荐名单应采取班级、学院、学校三级公示制度。未经班级公示的不得上报学校。

6、奖学金评定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对于评奖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奖学金经费由学工部统一管理。

名额分配及比例:学院总人数×评优评奖比例(一等奖3%,二等奖10%,三等奖20%,单项奖15%,三好学生6%,优秀学生干部5%),各专业、各年级的获奖和评优的人数在学院总名额中调剂,不得突破比例。

学工部

201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