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浙江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班集体建设的指导性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规定,学工部将开展2010-2011学年校级“先进班集体”的申报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及对象
各学院根据《意见》中的班集体建设标准,结合本学院的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进行推荐。评选对象为二级学院下设的本科全日制(含滨江学院)学生班级在2010-2011学年开展的班集体建设工作。
二、评选比例
本次评选学校设20个校级“先进班集体”名额,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推荐比例不超过本学院班级总数的10%。
三、评选程序
1、班级自荐。各班主任、辅导员组织符合评选条件的班级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先进班集体”申请表》;
2、学院审核。各学院“先进班集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先进班集体”推荐汇总表》
3、学工部审定。学工部根据各学院的“先进班集体”申报材料进行筛选,确定先进班集体拟定名单,报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批准,并进行公示。
四、申报要求
1、上报的纸质材料应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加盖学院或党总支公章,并提供电子稿。
2、各学院在上报申请材料时同时上报本院在2010-2011学年开展深入推进班集体建设工作中的相关材料(附电子稿)。
3、各学院请将申报材料于12月2日(周五)前报给学工部方静老师,电话86613553。逾期不候。
五、奖励办法
获得校级“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的班级,学工部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奖励,同时增加2011-2012学年“优秀班主任”、“优秀学生干部”的评比名额。
学工部
201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