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临床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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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费催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11      文章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关于学费催缴的通知

接学校通知,我院尚有部分学生未能按时交清学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催缴范围

目前在校的未足额缴纳2011-2012学年及以前年度费用的本科生(包括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未被批准的学生)。

二、催缴内容

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应交未交的学费、住宿费、杂费。学生退宿需到所在公寓和学生处办理正式退宿手续,未办理退宿手续又未交住宿费的视为欠费。

三、催缴时间2011年11月18日前交清。(未按时交清并不向所在学院说明情况的视为故意欠费)

四、催缴方式

1、学校将不定期通过银行代扣代缴学费、住宿费和杂费,所有欠费学生应将足额(可剔除国家以及生源地助学贷款数额)存入工商银行卡(即学校缴费银行卡);卡号有变化的同学请到23号楼二楼计财处225室登记,尚未办理工行卡的同学请抓紧时间自行办理。

2、自行前往省内工商银行通过报学号等个人信息进入我校学费缴费系统(学校代码12020719)直接进行缴费。

五、催缴措施

对于故意欠费的本科学生,学校学生处、教务处、计财处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严肃处理:1、不能注册;2、考试成绩不予登记,不记学分;3、不能参加各项奖学金、先进、推免生等评选;4、停发各类奖助学金(注意:本学年获校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等的同学,如有故意欠款行为,停发奖金)。

六、因欠费对学生学业造成的影响,由学生自己负责。

学生的缴费和欠费情况,可自行登录校园网输入学号(初始密码为学号),进入“学生收费系统”进行查询(http://caiwu.zjtcm.net),如查询结果有出入的,可到计划财务处财务管理科23225室进行核对。

第三临床医学院学生办

201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