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临床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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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本科生评优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27      文章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为对我院学生在过去一学年中的专业学习、非学业因素、体育达标等内容进行综合考评,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第三临床医学院学生非学业因素评价体系实施意见(试行)》(2011级及之前学生)、《第三临床医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2012级学生)和《浙江中医药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的规定,学院将组织开展2012-2013学年评优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2级学生评优评奖依据2013版学生手册有关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2011级以前(含2011级学生)仍按照原办法执行。

有关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问题,请参见《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国家学生体制健康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中大发[2011]105号)相关规定执行。

2、参评对象:除2013级学生外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

3、评选名额:

奖学金评选名额:学院总人数(按2012-2013学年在校生人数统计)×比例(一等奖3%,二等奖10%,三等奖20%,单项奖30%)

三好学生评选名额:2012级为该年级学生总人数的10%,2011级以前(含2011级)为相关年级学生总人数的6%;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名额:2012级为该年级学生总人数的8%,2011级以前(含2011级)为相关年级学生总人数的5%,“文明寝室”的寝室长符合相关条件并最终获评为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单列;

各专业、各年级的获奖和评优的人数在学院总名额中调剂,不得突破比例。

4、各班级成立综合测评小组进行评议,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进行材料审核并按时提交。各项评优评奖必须由学生本人自行申报,再进行评审。

5、根据学校要求,每周寝室安全卫生检查结果连续两次不合格的寝室成员,取消参评当学年各类评优评奖资格。

6、计划评优评奖时间安排:

1)9月29日,班长团支书会议。

2)10月11日前,以班级为单位上交非学业因素测评表格及相关支撑材料。

3)10月8-13日,学生办计算上学年成绩绩点,并公布给学生核对。

4)体育成绩核对及查分、《公寓内行为考核》成绩核对及查分等相关部门通知。

5)10月12-15日,学院审核非学业因素支撑材料。

6)10月18日前,第一轮排名公示,学生按照规定和文件,提交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申请表。(见附件3)

7)10月21-25日,学院根据学生申请评定优秀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

8)10月25日公示(不少于5天),受理学生意见。10月30日结果上报学校。

7、其余奖学金评选如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李大鹏奖学金等的评选和认定另行通知。

第三临床医学院学生办

2013年9月27日

附件1《第三临床医学院学生非学业因素评价体系实施意见(试行)》(2011级及以前学生适用)

附件2《第三临床医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2012级学生适用)

附件3学生评优评奖申请表(含优秀学生奖学金、“优干”、“三好学生”。注意区分本部和滨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