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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首届大学生海洋知识 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22      文章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各高校团委: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进一步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推动我国海洋强国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的重要指示精神,让更多的青少年了解海洋、认识海洋,让全社会更加关注海洋,热爱海洋、保护海洋,根据《国家海洋局关于开展2014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活动的通知》(国海办字〔2014〕118号)和《关于组织举办2014年浙江省第三届大中学生校园文化节的通知》(团浙联〔2014〕17号)要求,决定在全省高校开展首届大学生海洋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建设海上丝路,联通五洲四海

二、主办单位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浙江省文明办、共青团浙江省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学生联合会

三、承办单位

浙江海洋学院、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海洋行政执法局)

四、参赛对象

2014年5月1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含本专科生)。

五、活动时间

2014年4月上旬至6月上旬

六、竞赛形式

比赛分个人参赛和团体参赛(学校参赛)。

1.个人参赛:4月10日正式开通专题网站http://hyjs.zjou.edu.cn,可预先下载知识点。4月20日至28日,各学校自行组织学生通过专题网站的“答题入口区”链接进入考试系统注册,也可登录“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及“浙江海洋学院”主页上的专题图标链接进入。正式答题时间为4月28日8:00至22:00。比赛结束后的获奖名单将通过专题网站进行公布。

2.团体参赛:团体参赛高校名单由组委会加权择优产生,参赛队伍初定8支,每支参赛队伍由3名队员组成。比赛时间:5月24日18:30,比赛地点:浙江海洋学院新城校区。

七、奖项设置

1.个人奖

个人一等奖5名,颁发获奖证书及相关奖品。

个人二等奖10名,颁发获奖证书及相关奖品。

个人三等奖15名,颁发获奖证书及相关奖品。

2.团体奖

团体一等奖1个,颁发获奖证书及相关奖品。

团体二等奖2个,颁发获奖证书及相关奖品。

团体三等奖5个,颁发获奖证书及相关奖品。

组委会将安排团体赛全体参赛选手及个人赛冠军随“浙海科1号”科考船绕舟山本岛出航体验。团体赛前两名将代表浙江省参加全国大中专学生海洋知识竞赛华东赛区复赛。

3.活动组织奖

名额若干。根据组织参赛学生的数量及获奖名次情况,确定学生所在学校组织者的单位活动组织奖,颁发证书。

4.优秀指导教师

名额若干。根据组织参赛学生的数量及获奖名次情况,确定学生所在学校指导老师奖,颁发证书。

八、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全省大学生海洋知识竞赛是深入贯彻“海洋强国”、“海洋强省”建设战略部署的具体举措,也是普及海洋科学知识、提升全民海洋意识的重要载体。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贴近实际,丰富载体。各高校要以此活动为契机,把海洋意识教育作为对大学生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的有效载体。围绕做好本次知识竞赛的各项组织工作,以普及海洋知识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读书会、报告会、演讲赛、辩论赛、论坛等多种形式的海洋主题活动,正确引导大学生树立合乎时代要求的现代海洋意识。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高校要结合实际,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传媒工具和手段,广泛宣传活动的意义和内容,提高活动知晓率,扩大活动影响面,切实营造关注赛事、关注海洋的校园氛围。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柏军;手机:13567658127。

电子邮箱:147259934@qq.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临城新区长峙岛海大南路1号浙江海洋学院团委

浙江省第三届大中学生校园文化节组委会

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