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及分值
| 评分要点
| 评分办法
|
党组织
带头人
(15分)
| (1)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服务意识以及围绕中心工作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情况;(2)党组织书记带头履行服务承诺,做好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情况;(3)党组织书记抓班子建设及按期换届情况;(4)党组织书记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促进班子团结以及廉洁自律情况;(5)党组织书记抓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
| 党组织不按期换届的扣5分;班子不健全的扣5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
工作思路
(10分)
| (1)制定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工作思路和年度计划情况;(2)按照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要求谋划创新党建工作思路情况工作思路;(3)工作计划贯彻落实和定期进行工作总结情况。
| 没有制定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计划的扣5分,落实不好的扣5分;没有工作总结的扣5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
工作制度
(10分)
| (1)“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等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2)建立定期分析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和党组织书记与党员谈心制度情况;(3)党组织书记列席重要会议、参与重大决策和干部使用工作制度情况;(4)落实党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制度情况;(5)建立党员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机制情况;(6)建立党组织书记就党建工作向党员群众述职并接受评议制度情况;(7)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三亮三评三比”、“对标创标”制度建设情况。
| 党组织半年以上不开展党的活动的扣5分;不开展党组织书记述职和评议的扣5分;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时间少于40学时扣3分,普通党员年参加培训时间少于24学时扣2分;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未开展“三亮三评三比”、“对标创标”活动扣10分;未与1个以上村(社区、企业)党组织结对共建的扣5分;其他每有1项制度未建立或落实不好的扣2分。
|
服务平台
(10分)
| (1)党员活动场所建设和使用情况;(2)活动场所宣传教育设施配备和使用情况。
| 无党员活动场所的扣10分;有活动场所无教育设施的扣5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
服务保障
机制
(10分)
| (1)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配备情况;(2)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情况。
| 机关党员人数50人以上的不配备专职党务干部的扣5分;没有党组织工作经费或经费不足的扣5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
服务业绩
(20分)
| (1)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情况;(2)围绕中心、履行职责,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各项工作情况;(3)党组织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情况;(4)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成效情况;(5)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年度考核情况;(6)党建带群建情况。
| 党建工作或业务工作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扣10分;群团组织不健全或不发挥作用的扣5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
群众反映
(25分)
| (1)党组织在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中满意度情况;(2)党组织活动在党员、群众中反响情况;(3)党员服务意识、办事效率及群众信访或投诉情况;(4)群众对党组织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工作的反响情况。
| 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满意度较低的扣5-10分;群众反映问题或投诉较多的扣5-10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
注:(1)评分采取总分100分逐项扣分的办法进行,每个项目分值扣完为止。(2)党组织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直接定为“无星”:近两年来党组织书记和领导班子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的;党组织长期不换届或1年以上不开展党的活动的;近一年来单位有严重群访事件的;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满意度低于50%的。
附件3 浙江中医药大学党支部星级评定参考标准
项目及分值
| 评分要点
| 评分办法
|
党组织
带头人
(15分)
| (1)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服务意识以及围绕中心工作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情况;(2)党组织书记带头履行服务承诺,做好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情况;(3)党组织书记抓班子建设及按期换届情况;(4)党组织书记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促进班子团结以及廉洁自律情况;(5)党组织书记抓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
| 党组织不按期换届的扣5分;班子不健全的扣5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
工作思路
(10分)
| (1)制定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工作思路和年度计划情况;(2)按照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要求谋划创新党建工作思路情况工作思路;(3)工作计划贯彻落实和定期进行工作总结情况。
| 没有制定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计划的扣5分,落实不好的扣5分;没有工作总结的扣5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
工作制度
(10分)
| (1)“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等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2)建立定期分析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和党组织书记与党员谈心制度情况;(3)党组织书记列席重要会议、参与重大决策和干部使用工作制度情况;(4)落实党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制度情况;(5)建立党员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机制情况;(6)建立党组织书记就党建工作向党员群众述职并接受评议制度情况;(7)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三亮三评三比”、“对标创标”制度建设情况。
| 党组织半年以上不开展党的活动的扣5分;不开展党组织书记述职和评议的扣5分;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时间少于40学时扣3分,普通党员年参加培训时间少于24学时扣2分;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未开展“三亮三评三比”、“对标创标”活动扣10分;未与1个以上村(社区、企业)党组织结对共建的扣5分;其他每有1项制度未建立或落实不好的扣2分。
|
服务平台
(10分)
| (1)党员活动场所建设和使用情况;(2)活动场所宣传教育设施配备和使用情况。
| 无党员活动场所的扣10分;有活动场所无教育设施的扣5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
服务特色
(10分)
| (1)支部工作亮点、特色、创新
| 没有开展支部创新活动的扣10分;开展支部创新活动但没有形成特色亮点的扣5分。
|
服务业绩
(20分)
| (1)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情况;(2)围绕中心、履行职责,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各项工作情况;(3)党组织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情况;(4)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成效情况;(5)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年度考核情况;(6)党建带群建情况。
| 党建工作或业务工作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扣10分。
|
群众反映
(25分)
| (1)党组织在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中满意度情况;(2)党组织活动在党员、群众中反响情况;(3)党员服务意识、办事效率及群众信访或投诉情况;(4)群众对党组织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工作的反响情况。
| 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满意度较低的扣5-10分;群众反映问题或投诉较多的扣5-10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
注:(1)评分采取总分100分逐项扣分的办法进行,每个项目分值扣完为止。(2)党组织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直接定为“无星”:近两年来党组织书记和领导班子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的;党组织长期不换届或1年以上不开展党的活动的;近一年来单位有严重群访事件的;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满意度低于50%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