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临床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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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13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13-01-09      文章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13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研室、各科室:

根据《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2013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参见《2013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详见附件)。

二、申报程序

科研项目申报采用网络在线填报和书面材料递交结合的方式,申请人可登陆浙江卫生信息网(www.zjwst.gov.cn)“科教类网上申请”栏目或登录浙江医药卫生科技教育网(www.zjmed.org.cn)进行网络填报,申请人在线完成申请书、可行性报告填报,提交其他有关附件材料,并将所有纸质材料打印后逐级审核上报。

三、截止期限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15日12时,逾期不予受理。

四、评审费用

每项申请项目请交纳评审费200元。

五、注意事项

本次申报工作采用新开发的项目全程管理系统,请各申请人根据申报要求填报并递交材料。

浙江中医药大学去年共上报“2012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98项,立项数仅为8项。请各申请人引起重视,认真做好申报准备工作,确保申报质量。

对于部分限额申报的项目类型(共建计划与平台计划),医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后上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勤

电 话:0571-88393504

邮 箱:948309450@qq.com

附件:2013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报指南

科 教 科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

2013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报指南

2013年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评审将紧密围绕我省新医改和卫生科教创强工作要求,坚持“创新引领、支撑发展、强化优势、服务需求”的原则,坚持自主创新与转化应用并重,支持面向临床、预防工作实际,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推广转化,进一步加强对我省医药卫生发展面临的前沿领域、关键技术和重要成果的支持力度,加大以项目为导向,项目、学科、人才于一体的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医学科技创新在我省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的支撑推动作用。

一、计划类别和说明

(一)省部共建计划(简称共建计划)

计划说明:主要围绕我省医药卫生科技重大问题,开展创新性地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探索和解决当前我省医学科技发展面临的关键问题和核心技术,项目的研究成果能够显著提高我省在该领域的研究水平和技术应用能力。

申请人条件: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技术职称,具有较全面的基础理论知识及相应基础研究工作,从事与所申请的课题有关内容的研究达2年以上,申请的课题研究内容具有创新性,且研究的主要内容未受过省及省以上其他科技计划支持。副高职称人员不超过55周岁,正高职称人员不超过60周岁。

名额分配:采用单位限额申报方式,杭州、宁波、温州市卫生局各4项,其它市卫生局各3项,义乌市卫生局1项;厅属单位各4项;浙江大学医学部20项;温州医学院10项;浙江中医药大学4项,杭州师范大学2项。

(二)省医药卫生平台研究计划(简称平台计划)

计划说明:主要围绕学科主攻方向,开展创新性和延续性研究。学科平台计划分重点项目和骨干人才项目两类。重点项目主要面向学科领军人才。骨干人才项目面向学科骨干成员,以提升学科骨干人才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为目的。

申请学科条件:申报平台计划的申请人,其所在重点学科在省卫生厅学科备案时间应不少于一年(2011年12月31日前备案),学科年度信息(包括2011年和2012年学科建设信息填报)和学科对外发布信息(浙江省医学重点学科网)填报完整。已有3项及以上在研平台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和骨干人才项目)的学科不再接受平台项目申报。

申请人条件:重点项目申请人应是学科带头人或后备学科带头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骨干人才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名额分配:本计划面向符合条件的备案学科,实行学科限额申报。1.重点项目。每个学科限报1项。2.骨干人才项目。省卫生厅创新学科、支撑学科每个学科限报2项,其他备案的学科每个学科限报1项

(三)省医药卫生一般研究计划(简称一般计划)

计划说明:主要围绕本地区本单位医药卫生工作实际,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开展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工作。

申请人条件:申请人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不设定职称限制。不受理省级医疗卫生单位正高职称的申请人申报。

名额分配:本计划面向全省所有卫技人员,实行开放自由申报。

(四)省医药卫生适宜技术成果转化计划(简称适宜技术计划)

计划说明:主要围绕新技术研发、适宜技术推广和成果转化工作,开展技术转化研究和推广应用,促进各类安全、有效、规范、经济的适宜技术和科研成果在我省基层得到广泛应用。

申请人条件:申请人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不设定职称限制。鼓励市县医疗卫生单位申报。

名额分配:本计划面向全省所有卫技人员,实行开放自由申报。

二、立项资助

(一)立项并予以经费资助项目

包括共建计划项目、平台计划重点项目、平台计划骨干人才项目(A类)、一般计划项目(A类)、适宜技术项目(A类)。

(二)立项但无经费资助项目

包括B类项目:平台计划骨干人才项目(B类)、一般计划项目(B类)、适宜技术项目(B类)。

(三)立项项目经费配套要求

立项项目所资助的经费为引导性资金,项目承担单位对经费资助项目应按不少于1∶1以上比例配套,对无经费资助项目应给予不少于1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配套,以确保研究工作顺利开展。

三、申报条件要求

(一)申请资格要求

各类计划按单位组织申报,不受理个人申请。申请人所在单位应是我省各级医疗卫生单位、高等医学院校和科研院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和实力,有专门的科研管理人员,能为课题任务的完成提供必要的资金配套和条件支持。

具有以下三种情况的,项目申报不予受理:一是同一申请人同时申报2项以上(含2项)项目;二是申请人已主持我厅2项以上(含2项)在研项目;三是未遵循我厅科研项目管理要求,申请人在研项目未验收或未结题的。请各单位务必做好资格审查和项目管理工作。

(二)项目内容要求

省卫生厅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主要资助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不受理中医和中西医研究项目申请。申请时按要求如实填报,申请书中的研究内容、计划进度和可行性报告中不得出现申请单位、合作单位的名称和项目组成员姓名。

(三)科研条件要求

1.查新检索。申报共建计划和平台计划的项目需在卫生部或我厅批准认可的查新机构进行查新,检索内容应包括近10年来国内外相关研究情况。在本省查新机构查新的,由机构统一上传查新报告;在省外机构查新的,需由申请人将查新报告原件进行扫描或拍照后作为附件上传。在递交纸质材料时,并随附书面查新报告原件1份。

2.实验动物。涉及实验动物与动物实验的研究,在附件上传栏目中按照设定的模板和格式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在线填报打印“医学实验动物证明”纸质材料2份,并经审核盖章后上报。使用的实验动物须为清洁级以上动物,课题组成员中应有40%以上的科研人员在省卫生厅认可的医学实验动物与动物实验培训基地参加过相关培训,并获得“浙江省医学实验动物与动物实验培训合格证书”。

3.技术伦理。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内容,应按照设定的模板和格式要求在线填报打印“医学伦理审查证明”,经伦理委员会审查确认后上报纸质材料2份。涉及实验室生物安全、干细胞研究、临床前新技术研究和病毒研究的有关研究项目,需在附件中主动选择确认。

(四)上报纸质材料要求

纸质材料主要包括申请书、可行性报告和有关附件材料。申报共建计划的,需打印纸质材料一式11份;申报平台计划、一般计划和适宜技术计划的,需打印纸质材料一式3份;申报适宜技术计划的,还须提供2位技术和管理专家的评价推荐意见(其中技术专家应为市及以上单位且具有高级职称)。以上纸质材料经管理部门逐级审核盖章后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