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临床医学院2005级七年制硕士研究生:
按照学校研工部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院2005级七年制硕士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将对你们在10-11学年中的学习、生活等作一阶段性总结。学习成绩采用四年综合测评平均分办法,四年综合测评平均分是指2010、2009、2008、2007年综合测评总分相加除以4所得分数。请按照《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尽快下载并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素质综合测评个人自测表》,填写好之后把电子版发给洪艳(1093348396@qq.com,联系电话:13868063102),截止日期10月31日。如有疑问,请联系国老师,联系电话:86633137。
附件:《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素质综合测评个人自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