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体检是毕业生的资格审核,也是为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身体健康状况的依据。根据教育部、卫生部相关文件精神,现对毕业生毕业体检做如下规定:
一、毕业体检由毕业生自行安排,学校不再组织集中体检。
二、体检时间:毕业前三个月内体检有效。
三、体检承检单位:县(区)级(含)以上公立医院。
四、体检项目:身高、体重、内科(包括血压)、外科、眼科(包括视力)、耳鼻喉科、胸透、肝功能三项(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总胆红素)。
五、体检结束后,请于毕业离校前一周将体检表交回学院。
六、学生体检表原件要放入个人人事档案,如果是复印件必须加盖红章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