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临床医学院研究生(2012级研究生除外):
根据浙江省残联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转发< 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奖励办法>的通知》(浙残联计财〔2007〕77号)和《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审办公室 浙江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关于推荐2011年度(2011-2012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的函》的文件精神,决定在我校学生中开展2011-2012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我学院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2012级新生除外)。
二、奖励原则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或奖品)。奖金(或奖品)的额度根据每年奖学金申报情况确定。
三、奖励等级和条件
1、特等奖:在校就读、品学兼优的残疾人博士研究生;在校就读,表现特别突出,获得当年度校级以上(不含校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的残疾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2、一等奖:在校就读,品学兼优,获得当年度校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的残疾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3、二等奖:在校就读,品学兼优,获得当年度院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者的残疾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4、三等奖:获得当年度班级荣誉称号的本科生;获得当年度班级荣誉称号的残疾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5、优秀奖:当年度在某一方面表现较为突出,受到有关方面表彰的残疾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以上的荣誉称号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论文奖等。
四、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1、10月17—22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下称《申请表》)并提交支撑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残疾人证复印件和2011-2012学年所获得的奖励和荣誉证书复印件);《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表》(下称《推荐表》)。上述电子表格可从附件中下载,材料上报的截止时间为10月22日下班前,请交到国老师处。
2、10月23日,学工部、研工部根据各学院的上报材料,确定推荐奖励等级,并进行公示;
3、10月25日,学工部、研工部将材料报分管校领导审定后报送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五、奖学金的评定
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审办公室根据各院校和各市残联推荐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并公布获奖名单。
六、其他
为激励为激励更多残疾人大学生奋发成才,结合本次“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报工作,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计划于今年底在康恩贝集团举行优秀残疾人大学生座谈会,并进行相关宣传报道。学校将择优推荐2名学生参加座谈会。
附件:通知及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