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度李大鹏中医药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历年评审实际,现将2014年度我院李大鹏中医药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与奖励设置
面向全日制我院中医类专业三年级优秀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含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及录取类别为计划内定向、单位委托培养的研究生),与当年度其它奖学金不可兼评兼得。在硕士或博士培养学制期内只能获得一次李大鹏中医药研究生奖学金。
推荐名额:共5名
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
二、申请基本条件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公德,诚实守信,乐于助人,作风正派,未受过警告(含)以上纪律处分。
学习成绩优异,学位课平均成绩在80分(含)以上;课程成绩无不及格。
在中医药学术上有较深入的研究,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并取得较显著的成绩。具体体现在至少有一篇二级(含)以上刊物的第一作者文章或者主持一项科研项目等,所有体现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的成绩必须在研究生入学当年9月1日至今年8月31日见刊或正式发文。
三、推荐办法和评选程序
1.评比动员:学院向全体参评研究生公布李大鹏中医药研究生奖学金名额和评奖条件,并提出评比要求。
2.本人申请:研究生本人对照有关条件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李大鹏中医药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3.初审公示:学院依照推荐名额和评选条件初审并产生候选名单,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院报送研工部。
4.学校评审:研工部负责组织专家评定李大鹏中医药研究生奖学金,最终获得者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评审委员会。
四.时间及材料要求
请申请的同学递交相关材料,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31日15:00。
1.需要同学递交的纸质材料:
(1) 《浙江中医药大学李大鹏中医药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1式3份,签署导师及学院意见;
(2) 《浙江中医药大学李大鹏中医药研究生奖学金申请人材料汇总表》(附件2),1式1份,学院盖章;
(3) 体现申请人科研成果等支撑材料复印件,1式1份成册,首页注明“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于原件,真实有效”并签字,学院经审查确认后盖章。
2.需要同学报送的电子材料:
(1) 《浙江中医药大学李大鹏中医药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2) 《浙江中医药大学李大鹏中医药研究生奖学金申请人材料汇总表》(附件2)
以上电子稿打包发送至国老师邮箱 。
第三临床医学院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