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临床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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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临床医学院首届研究生 “学术之星”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08      文章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为提高我院研究生学术能力,开阔研究生学术视野,繁荣校园学术文化,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在校“杏林风”研究生学术文化节期间,我院将配合研工部、校研究生会举办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1《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评选办法》

二、评选比例及评选人数:

院级学术之星推荐比例

院级学术之星推荐人数

2%

7

综合推荐三名参加研工部“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的评选。

三、评选流程

1.个人申请(4月30日—5月11日)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评选办法》及学院通知,有意向申报的个人请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申报表》(附件2)。

需上交的材料:

电子版材料:推荐人申报表,个人事迹宣传稿形式一份(500字以内、A4纸),生活照1张。于5月11日前发到邮箱14919610@qq.com

纸质版材料:推荐人申报表一式两份,个人事迹一式两份,支撑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包括:发表论文复印件(杂志封面、目录、论文第一页),专利证书复印件,学术专著封面及版权页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等。于5月11日前上交到20513国老师处。

2.院内选拔(5月12日—18日)

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和专家组,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实评定,按比例评出院级学术之星,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比例推荐上报研工部。

四、奖励方式

学院对院级研究生“学术之星”予以表彰和奖励,颁发证书和奖金。奖励金额:1000元/人。研工部对评选出的校级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予以表彰和奖励,颁发证书和奖金。奖励金额:2000元/人。

院级“学术之星”与校级“十佳学术之星”获得者只兼得荣誉,不兼得奖金。

五、注意事项:

申报书填写说明:

(1)必须由参评者本人按要求填写,科技成果较多者可另行附表。

(2)个人申请截止日期前获得且是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习期间所发表论文(word/PDF格式电子版与期刊封面、目录、论文第一页的复印件)。

(3)作品复印件应由学院盖章后附于此表后。

(4)作者排名是指除导师之外在学生作者中的排名。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国老师(86633137)。

第三临床医学院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