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临床医学院2014级研究生:
为加强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保证学位论文的质量,依据《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工作的若干规定》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申请及资格审查
研究生完成的《开题报告申请书》及综述报告必须经导师审阅同意后方可向学院提出开题申请,同时研究生各门课程都需要通过考试,且无违纪行为。
各归口单位需参加开题的研究生名单(详见附件1、2)。
二、开题要求及相关规定
学位论文开题要求采取以学科、专业为单位在相同时间和地点集中开题,并按照相关规定组成开题评议委员会(详见附件3)。开题评议委员应按照开题会程序(详见附件4)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进行认真审查评议。
三、开题时间及地点确定
1.开题安排时间:2015年12月4日~2015年12月13日
各归口单位科教科安排好开题的时间、地点后于规定时间内将“研究生集中开题时间安排表(详见附件5)”上报至第三临床医学院教学部。联系人:裘伟国,联系电话:0571-86613667。
2.开题完成时间:2015年12月14日~2015年12月31日
开题安排时间完成后,各归口单位科教科统一组织研究生开题,并于规定时间内将开题结果及开题发放单(专家签名纸质版)报至第三临床医学院教学部。联系人:裘伟国,联系电话:0571-86613667。
四、其他注意事项
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费用一般需在研究生科研经费开支,为方便学校计财处校对报销,同一场次开题报告会成员集中填写至一张发放单上(见附件7),每位学生报销标准专家(3位)600元,秘书50元。
第三临床医学院教学部
2015年12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