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一)评定范围: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注册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含延期毕业及录取类别为计划内定向、单位委托培养的研究生)。硕博连读学生在博士第一年可以以硕士生资格与研三的同专业同学一起参评。
(二)评定比例;以学院为单位,“三好学生”的评定比例为参评研究生总数的6%;“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比例为参评研究生总数的5%;
(三)评定条件;
“三好学生”评定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助人为乐,谦虚诚实,勤俭节约,学年内未受到过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无违反学术道德行为;
3.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学年内课程考试无不及格门次,已按时完成培养计划的要求,当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排名在年级前10%;
4.科研能力较强,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有论文在二级(含)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优先推荐;
5.积极参加身体锻炼、文体活动及其他有益的社会活动,乐于承担社会工作并有突出表现。
“优秀学生干部”评定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助人为乐,谦虚诚实,勤俭节约,学年内未受到过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无违反学术道德行为;
3.必须在本学年担任研究生党、团组织,研究生会或年级学生干部等,能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工作实绩突出;
4.学年内考试课程无不及格门次,当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排名在年级前30%。
(四)名额分配:
三好学生:13级:硕士6名,博士1名
14级:硕士6名
优秀学生干部:13级:硕士5名
14级:硕士5名
二、评选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通知:
(一)参评对象: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注册2013级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含延期毕业及计划内定向、单位委托培养的研究生、2009年七年制学生),与当年度其他奖学金不可兼评兼得。
(二)奖学金类别、金额及比例:
(1)研究生奖学金共分为三个等级:优秀研究生一等奖学金;优秀研究生二等奖学金;优秀研究生三等奖学金。
(2)优秀研究生一等奖学金,占研究生总数的3%,奖励金额为3000元;优秀研究生二等奖学金,占研究生总数的5%,奖励金额为2000元;优秀研究生三等奖学金,占研究生总数的10%,奖励金额为1000元。按照当年度综合测评的排名确定。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復元研究生奖学金获得者兼优秀研究生一等奖学金荣誉称号,不占比例。
(4)具体名额如下:一等奖学金:硕士3名
二等奖学金:硕士6名
三等奖学金:硕士10名,博士1名
三、评定程序
1.学院向全体参评研究生公布各荣誉称号评定条件和名额;
2.经学院基层组织(包括院研究生会、班级、社团等)民主推荐,年级评议,产生候选人,分别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三好学生”登记表》、《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浙江中医药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导师签署意见;
3.学院对年级推荐的候选人进行统一审核和评选,经评选后确认的候选人名单,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3-5个工作日。
五、时间及材料要求
请候选人将相关表格一式三份11月17日交给班长,班长统一于11月18日中午前上交给国老师。
如有任何疑问,请直接和国老师联系。
附件:《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三好学生”登记表》
《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浙江中医药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