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临床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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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临床医学院2015年度“復元卓越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26      文章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第三临床医学院2013级、2014级、2009七年制研究生: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復元卓越奖学金”评审办法》及研工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復元卓越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规定,现将我院2015年度“復元卓越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面向我院2013级、2014级、2009七年制在校研究生个人或团队。可兼得其他奖学金的奖金和荣誉。

二、申报方式

采取个人(团队)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奖项设置

“復元卓越奖学金”特等奖奖励金额2万元(团队获奖奖励金额4万元),一等奖奖励金额1万元(团队获奖奖励金额2万元),优秀奖奖励金额0.5万元。

根据申报者当年业绩情况特等奖、一等奖可以空缺,优秀奖每年评选不少于50名。“復元卓越奖学金”可与其他奖学金兼得,“復元卓越奖学金”各等级奖之间不可兼得。

四、申请条件

评选2014-2015学年,在思想品德、学科竞赛、科研创新、文学艺术、体育比赛、社会工作、国际交流等某一方面取得卓越成绩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特等奖:取得国家级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取得国家级体育等比赛前三名及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级表彰,可以申报“復元卓越奖学金”特等奖。

一等奖:取得省级(含全国中医药院校级)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取得省级体育比赛前三名或国家级体育等比赛前八名及以上奖励,或获得省级表彰,可以申报“復元卓越奖学金”一等奖。

优秀奖:取得校级及以上重大奖励,或在某一方面表现卓著者,可以申报“復元卓越奖学金”优秀奖。

五、评审程序及要求

符合以上申请条件的学生于11月3日下班前提交《復元卓越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浙江中医药大学“復元卓越奖学金”申报候选个人基本情况汇总表》一式一份,到国老师办公室,以上电子稿发国老师邮箱。并附所有支撑材料。

如有疑问,请直接联系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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