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临床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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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教学评估】关于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教学档案规范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1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2021-2025年)工作指南》,教学档案是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证据”,同时作为专家线上与入校评估的核心材料,主要包括专业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试卷、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实践记录等过程性与终结性材料。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浙中医大发〔202343号)要求,现开展教学档案规范化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教学档案归档范围与要求

1.专业培养方案

2020版、2023版专业培养方案。

联系人:教学教材科胡俊江、倪奇红,8663334986613728

学院联系人:梁冬艳 86613667

2.课程大纲

2020版、2023版专业培养方案中的各类课程教学大纲。

2022级(含2022级)以前年级按照原课程大纲归档,2023级开始按照现行要求归档。

联系人:教学教材科胡俊江、倪奇红,8663334986613728

学院联系人:梁冬艳 86613667

3.试卷

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2023-2024学年的各类试卷。

包括命题细目表、命题审核表、成绩登记表、考场记录表、考试情况总结表、空白试卷、标明评分标准的标准答案、学生答卷、平时成绩说明、平时成绩原始材料等。

联系人:考试中心韩子午,86617039

学院联系人:季婧 86613514

4.毕业论文(设计)

2022届、2023届、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包括毕业论文(设计)手册、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材料等。

联系人:实践教学科丁玮玮,86613733

5.实习实践记录

2022-2023学年、2023-2024学年的各类实习实践记录。

包括实习手册、见习手册、实习考核表、见习考核表等相关材料。

联系人:实践教学科丁玮玮,86613733

学院联系人:蒋惠芳、王亚青 86613514

          钱丁丁 86633137

二、工作安排

1.沟通反馈环节(41-48日)

根据审核评估要求,需在评估系统上传近3年课程考核试卷清单和近3届毕业论文(设计)清单。教务处已汇总《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试卷清单》、《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清单》,请各学院对照下发清单进行信息核对,如有疑问及时反馈相关联系人。

2.自查自纠环节(49-57日)

各教学单位组织任课教师、基层教学组织对照教学档案归档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其中:

1)教学大纲。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课程清单》汇总课程大纲,以word电子版形式留存(按照一门课程一个文档,内容包括:课程大纲),经教学单位审核后于423日前通过邮箱发送至教学部梁冬艳(184277218@qq.com)。

2)试卷、毕业论文(设计)。各教学单位根据自查情况完成《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试卷清单》和《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清单》信息补充,经教学单位审核后于423日前将两项清单返回至教学部季婧老师处。

3.专项督察环节(58-530日)

由评建办、教务处组织开展各教学单位教学档案规范化专项督查,对照要求和清单实地检查教学资料整理归档情况,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反馈整改。

三、其他要求

各教研室要进一步加强教学档案材料的规范化管理,规范准备近三年各类教学档案,重在发现问题,推进整改,切实推动“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