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公布2012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的通知》(浙中大发〔2012〕154号),学校将开展2012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为做好本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的结题验收工作,并将结题汇报会的时间、地点、专家小组成员名单整理成会议记录上交。汇报会的形式由各部门自行决定,教务处将对各部门的汇报会作随机抽查;机关各部门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由高等教育研究所负责组织实施。招标项目不参加本次学院组织的结题。
2.2012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各项目负责人需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2),一式一份,并附录发表的论文录用通知或调查报告、研究报告等相关辅助材料,于6月15日前交高等教育研究所或教务处。.
3.如未能及时完成项目相关工作的,需申请延期,并填写延期申请表(一式一份),见附件3。延期申请表与结题报告一起上交。
4.本次结题验收工作在6月3日至6月17日之间完成,结束后于6月17日前将通过验收项目的《结题报告》、延期申请表、验收汇报会的会议记录交教务处教学科。
5.2006、2007、2008、2009和2011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延期结题项目如果准备结题,也在本次工作中一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