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临床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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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工部、学生处】关于加强学期末和寒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22      文章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现将学工部通知转发,请寒假需要留宿的同学,下载《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公寓假期留宿审批表》、以及《浙江中医药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学生寒暑假留校期间安全责任协议书》,填写完上交至班长处。班长于12月26日前交20504杨老师处。

附件:1、《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公寓假期留宿审批表》

2、《浙江中医药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学生寒暑假留校期间安全责任协议书》

第三临床医学院学生办

2012-12-22

关于加强学期末和寒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随着期末、寒假的临近,且正值实习生离校和在校学生复习迎考的紧张阶段,再加之天气寒冷,滨文路施工等因素,各种矛盾容易在此突显,容易引发事端。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节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教育实施办法》精神,现就加强本学期期末和寒假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所属学生公寓安全卫生、考风学风的检查督察和教育引导工作

重点掌握学生自行安排住宿、大功率电器使用、信教传教、宿舍卫生等情况。对违纪情况则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进行严肃处理。对未经审批擅自在外住宿的学生,凡符合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则令其补办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应要求其即日搬回原住宿舍。期末考试期间要加强对学生考风学风的引导,教育学生诚信考试,坦诚做人。

二、加强对寒假期间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1、因2012年寒假期间情况特殊,滨文路改造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交通非常不便。在施工过程中,园区可能经常会发生断水、断电的现象。因此,在寒假期间滨江后勤集团原则上不安排学生留宿。请各学院尽量劝导学生无特殊情况不要留宿;必须留宿的,严格控制留宿人数,并加强对留宿的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告知寒假期间的特殊性。学生在寒假期间可申请留宿的时间为2012年1月17日至2月17日。各学院要成立暑假留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小组,并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公寓假期留宿申请汇总表》(纸质稿、电子稿各一份)于12月29日前报学工部学生教育科方静,联系电话86613553。

2、各学院对参加实习、见习、寒假勤工助学等活动的同学,要落实具体的安全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和法制教育。寒假期间,要组织班主任、辅导员、教师等给予关心和指导,密切关注和掌握留校学生的去向和思想动态,确保责任落实、信息畅通、报告及时。

三、要重视做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

对返家路费有困难的学生,各学院要给予适当的补助。对留校学生,要尽量安排勤工助学岗位。有条件的学院,可选派学工干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家访。

学生工作部

201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