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临床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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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我校2010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01      文章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号)关于项目结题与验收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10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已完成规定任务的2010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

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2010年度未完成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可列入下一批验收;未完成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和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需向校团委提出延期结题申请,填写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经审批后最终确定该类项目验收程序。(见附件5)

2、2009年度未完成的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见附件3)

二、结题与验收内容

1、项目申报书中规定的内容以及各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项目实施情况。

3、项目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况。

三、结题与验收程序

1、学院验收

各学院要对申请验收的项目参照项目申报书及验收申请报告,对其实施情况、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等进行初步检查验收。项目负责人须提交项目结题报告、项目成果及相关技术资料等。2009、2010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4)。

2、校内验收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项目参照项目申报书及验收申请报告,对其实施情况、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等进行综合检查验收。

3、省级验收

学校将校内验收通过的相关项目材料报送至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公室验收。

四、相关注意事项

1、省级验收结果分为验收通过和验收不通过,并作为下一期我校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高度重视项目的验收工作。学校团委对项目管理不力的学院,将酌情减少该学院下一期申报指标。

2、学校团委将于2011年底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评审,请各学院务必于12月26日前将验收材料报送校团委,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报送材料:

(1)《2010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

(2)《2009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未完成项目验收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

(3)各个项目的验收材料一式两份。

附件:1.2010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

2.2009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未完成验收项目汇总表

3.2009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新苗人才计划)未完成验收项目名单

4.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结题报告书

5.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6.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指导教师信息更换申请表

共青团浙江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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