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推选浙江省文明寝室的工作说明
各学院团委:
根据《关于深入开展“我的寝室我的家”文明寝室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 的要求,省文明办、团省委和省学联决定深入开展“我的寝室我的家”文明寝室创建活动。现将其中浙江省文明寝室推选工作说明如下:
一、推选标准
此次《工作方案》中未涉及具体评选标准,因此本次推选参照《浙江中医药大学文明寝室评选标准》进行。需要注意的是,推选上的寝室将来可能要参加团省委组织的寝室互访、参观学习等经验交流活动;“我的梦想寝室”、“我的好室友”微博话题讨论活动等。
二、推选名额
经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商,鉴于2012-2013学年文明寝室评选尚未启动,且本次推选工作时间安排较紧,因此根据学生寝室数分配推选名额。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部门) 
 | 分配名额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2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2 
 | 
第三临床医学院 
 | 2 
 | 
药学院 
 | 2 
 | 
管理学院 
 | 2 
 | 
生命科学学院 
 | 2 
 | 
护理学院 
 | 1 
 | 
信息学院 
 | 1 
 | 
生物工程学院 
 | 1 
 | 
外国语学院 
 | 1 
 | 
听力与言语科学学院 
 | 1 
 | 
研工部 
 | 1 
 | 
三、材料上交
请学院团委(相关科室)向学院(部门)领导汇报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推选,推选完成后请填写附件(附件“申请理由”一栏未写可附页,请各寝室在填写时注意排版,使表格在一张纸上完整呈现,必要时可将附件中“附件:”删去),于10月9日下班前以电子表形式(无需纸质稿)上交团委田港处,电话:86613731。
附件:浙江省文明寝室申请表
校团委
201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