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
*以上学历要求全日制,并且持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1、本次招聘设评委9名,其中主考官1名,人事部门领导1名,卫生局领导1名,医院领导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共计7名,设纪检监察员1名(卫生局指派),计分人员叁名。
①参加考试人员报到并提供学校成绩及荣誉证件原件。医院招聘办公室人员统一收取,由计分人员计算参加招聘人员在校成绩分值以及综合素质加分相应分值。注:成绩计算分值系数:重点院校:1.0,一本:0.9,二本:0.8,三本:0.75。
②所有参加招聘人员参加医院统一招聘笔试部分专业考试,由医院针对不同专业发放专业考试试卷。考试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试卷上交后由纪检监察人员按事先设定的标准答案统一进行批阅,并于招聘结束前计算笔试部分成绩相应分值。
③所有参加招聘人员参加面试,按主考官提问回答相应问题,评委依据参加招聘人员的表现进行客观公正地打分,由计分人员进行统分,并计算相应分值。面试计算分值应在下一位人员应聘结束后公布前一位人员的面试得分。
④所有参加招聘人员统一集中休息,由计分人员计算出所有参加招聘人员的综合成绩,并予以当场公布确定招聘成功人选。
⑤由主考官宣读招聘结果,医院与招聘成功人员签定用人协议书。
所有参加考试人员按在校成绩30%+笔试成绩35%+面试成绩35%计算成综合成绩。
综合素质加分:每获一次国家级奖学金加1.2分,每获一次一等奖学金加0.8分,每获一次校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加0.5分,每获一次二等奖学金加0.3分,计入综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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