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临床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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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及下属附属医院2013年招聘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3-01-07      文章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及附属医院共四家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省教育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厅局级。单位地址位于杭州市滨江区。主要承担高等学历教育、科研开发、医疗及社会服务、技术咨询等工作。隶属学校的附属第一医院(浙江省中医院)、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附属第三医院(浙江省中山医院)均为三级甲等医院,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浙江省中医院工作地点分别为杭州市湖滨和下沙,浙江省新华医院工作地点为杭州市拱墅区,浙江省中山医院工作地点为杭州市西湖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整体描述

浙江中医药大学本次公开招聘33个岗位共40人,其中教师岗位14人、专职科研人员岗位3人、其他专业技术岗位8人、辅导员岗位8人、管理岗位7人。附属第一医院(浙江省中医院)本次公开招聘62个岗位共114人,其中医药技岗位111人、护理人员岗位3人。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本次公开招聘48个岗位共88人,其中医药技岗位48人、护理人员岗位35人、专职科研人员岗位1人、其他专业技术岗位3人、管理岗位1人。附属第三医院(浙江省中山医院)本次公开招聘29个岗位共95人,其中医药技岗位59人、护理人员岗位30人、专职科研人员岗位1人、其他专业技术岗位2人、管理岗位3人。

(二)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浙江中医药大学及附属医院招聘岗位表》浙江中医药大学及附属医院岗位招聘表.xls)。

(三)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大使馆核发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于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1月16日16:00期间,登陆我校网站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浙江中医药大学/师资队伍/人才招聘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在报名后三天内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审核通过即为取得应聘资格。未通过者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 最低开考比例。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相关信息将在学校网站进行公布,并告知相关人员。资格条件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的岗位和附件中标注为紧缺型的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二)考试

考试按招聘岗位类别分初试(笔试)、复试(面试1、面试2)进行。应聘人员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可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初试。每轮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

准考证:取得应聘资格人员在2013年1月18日9:00开始可通过网络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考试时间:定于2013年1月20日上午举行,具体安排和要求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可在2013年1月21日通过我校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查询。

笔试内容:①应聘管理岗位、学生工作干部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考试内容为综合英语及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础知识;②应聘实验技术岗位人员考试内容为综合英语及医药化学、分子生物学等相关知识;③应聘医院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考试内容为医药基础知识、岗位相关专业性知识。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学生工作干部岗位按1:8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其他岗位均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面试。

应聘医院岗位人员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应聘校本部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仅作为本轮次成绩排名依据,不带入下一轮。

2.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由各用人单位自行安排。各单位面试时间、地点安排分别在指定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如招聘条件中涉及职称、职业资格等条件的需提供职称、职业资格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应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交纳记录证明。

面试分初试、复试两轮进行。

1.初试。面试初试主要考测应聘人员专业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学生工作干部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形式进行。初试后,按照1:3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

2.复试。面试复试主要考测应聘者综合能力水平和岗位适应性。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各岗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教师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他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应届毕业生尚需安排在用人部门进行为期2-4周的实习,实习期考核同时作为考核重要组成部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指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各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中医药大学网(http://www.zjtcm.net,师资队伍/人才招聘);

2.浙江省中医院网(http://www.zjhtcm.com/,人事信息/在线招聘专栏)

3.浙江省新华医院网(http://www.xhhos.com人事信息/在线招聘)

4.浙江省中山医院网(http://www.zjszsyy.com院务公开/人才招聘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部门反映,联系电话0571-86613616。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1、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0571-86613616;

2、附属第一医院(浙江省中医院)人力资源部:0571-87062291

3、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人力资源部:0571-88842601

4、附属第三医院(浙江省中山医院)人事科:0571-88393517

浙江中医药大学

二〇一三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