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杭州航空医学鉴定训练中心始建于1950年5月,原称空军杭州疗养院,2009年8月31日组建成立“空军杭州航空医学鉴定训练中心”,同时保留对外称谓空军杭州疗养院。
“中心”现有4个空军级以上专科中心,分别是全军心理卫生服务中心、全军航空病康复中心、空军心理疾病诊疗中心、航空生理训中心,有健康体检、中医正骨、口腔等特色专科和特色项目8个,担负着航天员和全军飞行人员的健康疗养、航空医学鉴定、航空生理心理训练、开展航空医学基础研究。
因“中心”发展需要,特面向高校招聘应届毕业生若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康复医生2名
要求:本科以上学历,中医骨伤、中西医结合、针灸推拿等专业,硕士优先
(二)康复治疗师2名
要求:本科学历,康复治疗学专业,男生
(三)心理科医生1名
要求:本科以上学历,临床心理或精神病学专业
(四)外科体检医生1名
要求:本科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男生
(五)护士
要求:本科学历,护理学专业,品貌端正,普通话良好
二、用工性质
合同制
三、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障
(一)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310元。试用期满后的聘用期内,基本工资参照地方事业单位相同岗位人员工资水平确定,具体标准依照《空军杭州航空医学鉴定训练中心人力资源管理规定》执行,根据科室岗位不同,工资区间在4000-6000元。
(二)“中心”按照当地及军队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
(三)宿舍床位有限,根据报到先后分配,未获得床位分配者“中心”将给予200元/月车贴。
四、享有权利
(一)享有与“中心”工作人员同等参加“中心”政治生活,获得政治荣誉和精神、物质奖励的权利;党团员者,编入“中心”相应党团组织,参加党团活动;符合条件者,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加入党团组织。
(二)享有平等参与“中心”建设发展建言献策的权利。
(三)可以竞聘科室副主任、主诊及主管医师、护士长等岗位。
(四)享有平等参与科学研究的权利,在申请科研课题、发表学术论文、申报科技成果等方面,与中心军人干部条件相同,机会均等。
(五)可以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毕业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六)享有国家《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的休息、休假权利,婚嫁3天,晚婚假10天,年休假20天,产假3个月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请将应聘材料发送至邮箱kjhzlyy2013@163.com。材料包括:1、本人身份证;2、就业推荐表;3、个人简历(请注明身高并附本人近照);4、计算机,四、六级及奖励证书。
(二)面试安排: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杨公堤15号
邮 编:310007
传 真:0571-87349115
联系人:任 泽
电 话:0571-87349016
E-mail:kjhzlyy2013@163.com
网 址:www.plakhl.com
空军杭州航空医学鉴定训练中心
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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