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和《海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海盐县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卫生技术人员88名,由县卫生局统招统配。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招聘职位户籍、生源地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户籍以2013年3月3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为高考(中考)入学时户口所在地。
2.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成人教育毕业生须取得毕业证书后报考。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2010年以来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4.定向培养的农村社区医生毕业生和已与县卫生系统签订就业协议的2013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
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1.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符合《海盐县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盐委办[2007]78号)第十条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2.笔试。笔试科目为各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2013年4月21日上午;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3年4月10日工作时间,领取地点:县卫生局人事科(武原街道中兴路9号八楼812办公室)。
3.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和各职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人数为5-10人的职位,入围面试对象按1:2确定;招考人数为11人及以上的,入围面试对象按1:1.5确定。
面试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面试由县人力社保局、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2013年4月29日。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月27日下午5:00时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面试对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体检、考核。面试后,按考生笔试成绩乘以50%,再加上面试成绩乘以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各职位根据综合成绩次序(如出现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靠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核办法和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核由县卫生局组织。
5.公示、聘用。体检、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盐人事人才网、海盐县卫生局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发放《聘用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6.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或有自愿放弃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对象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对象公告》发布以后如有放弃的,由县卫生局会同县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7.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先后到县人力社保局公务管理科和县卫生局人事科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201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31日一天(8:30-16:00,中午不休息)。
2.报名地点:海盐县卫生局(武原街道中兴路9号)一楼会议室。
3.报名手续:社会人员报名须按《招聘通告》规定的资格要求,持相应的毕业证书、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执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两份)报名。有生源地要求的,还须提供能证明生源地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有迁移记录的原居住地家庭户口簿、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出具的生源地证明或高中、初中毕业证书。)
201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按《招聘通告》规定的资格条件,持学校盖章的本人《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有效身份证,以及能证明生源地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如有迁移记录的原居住地家庭户口簿、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出具的生源地证明或高中、初中毕业证书。)
(一)凡《招聘通告》及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件、证明未随身携带或缺少的,报名时一概不予受理。
(二)凡《招聘通告》规定有职称、执业资格要求的职位,如报名者已经通过评审、资格考试的,可以凭相关证明报考。
(三)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时交近期1寸免冠同底证件照3张,同时缴纳考务费40元。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在现场报名时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可免除考务费用:(1)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低保边缘户证、低收入户证;(2)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优惠证;(3)残联发放的特困残疾人优惠证。
(一)报名时的专业资格审查。按照《招聘通告》中规定的专业要求进行专业资格审查。
(二)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县卫生局和县人力社保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研究执行。本次招聘的“招聘通告”、考生成绩、面试、体检、公示等事宜都将在《海盐人事人才网》(www.hyrcsc.com.cn)和《海盐县卫生局网》(zjhyws.zjwst.gov.cn)网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到网上查询。咨询电话: 0573-86022673,86865106。
附: 1、《2013年海盐县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编内人员职位表》.xls
2、海盐县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考试报名表.doc(请打印)
3、代报人员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