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2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浙科发计〔2011〕176号
接省科技厅通知,我省2012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的相关计划
(一)重大科技专项计划(暂未申报,申报时间另行通知)。“十二五”省重大科技专项包括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新一代网络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海洋开发、设施农业与精深加工技术、重大与高发疾病防治等10个专项。
(二)科技成果转化工程计划(暂未申报,申报时间另行通知)。“十二五”成果转化工程包括农业新品种示范、高效生态农业生产技术、农产品加工与安全技术、节能技术、现代纺织皮塑生产技术、先进化工建材生产技术、制造业信息化技术、减排技术、基层卫生适宜技术、服务业数字化技术等10个工程。
(三)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目前已开始组织申报。具体要求见省自然科学基金门户网站。
(四)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正在申报)。实验动物平台项目、分析测试平台项目一并纳入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申报,并注明平台研究项目。试行科技兴企助农项目,扶持欠发达地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申报范围和要求见本通知第三部分)。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采用自由申报、限额推荐的方式。2012年度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浙江中医药大学分配限额25项。
(五)软科学研究计划。软科学计划项目申报重点突出“十二五”转型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我省科技“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浙江省先行先试的重点任务,凝练研究项目。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采用自由申报、限额推荐的方式。2012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我校未获得配额。
(六)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计划。
(七)钱江人才、高技能人才计划(正在申报)。钱江人才计划优先支持科技创业类(A类)项目和在企业工作的海外归国人才的创新项目。鼓励生产一线技术工人申报高技能人才计划项目。
(八)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重点为引进国外科技成果再创新项目,突出企业与国外研究机构、著名大学、跨国公司的合作。
(九)省属科研院所专项计划。省属科研院所专项项目申报对象仅限纳入财政预算的省属科研院所(含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用于支持实验室建设、人才培养和科技公共服务。
本通知未涉及的平台建设、各类载体建设、创新团队、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等计划的申报另行通知。
二、申报要求
(一)资格要求
申报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1.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面向在我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内资和内资控股企业、港澳台企业和海外归国人员创业企业。
2.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含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数一般不得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一般不得超过2项。承担在研项目已达上述限定数的,应当重点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已建创新团队应当抓紧做好团队项目的立项工作,团队成员限制申报公益性计划项目。
3.项目申请人不得同时在省级科技计划(含自然科学基金)中重复或分别申报项目,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立项资格。
4.鼓励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海外高层次专家领衔或作为课题组重要成员,申报我省科技项目。
(二)时间安排
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钱江人才计划、高技能人才计划和软科学研究计划,2012年度项目于9月22日启动申报,我院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逾期恕不受理。
重大科技专项和成果转化工程项目按发布的实施方案年度计划确定的申报时间组织申报。
三、其他说明事项
重大科技专项和成果转化工程计划的申报注意事项
重大科技专项和成果转化工程项目申报应当严格按照年度实施计划规定的研究方向和内容进行申报。请注意重大与高发疾病防治的申报方向。
成果转化工程计划是“十二五”新实施的计划。各平台、创新团队、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各类创新载体,均可参与申报。请注意基层卫生适宜技术的研究及推广的申报方向。
四、组织申报和程序
(一)网络申报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要求实行网络在线填报方式组织申报。
网上申报操作指南详见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xm.zjkjt.gov. cn。
所有申报科技项目的科技人员申报项目后,须以实名制加入科技信箱会员,以便于日常联系和项目管理。科技信箱网址:http://www.zjkj.gov.cn。具体申请入会手续详见科技信箱“会员注册”。
(二)关于项目申报纸质材料的报送
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包括:申请表(要求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可行性报告、经费概算表等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二份。项目汇总表(内容包括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及身份证号码、申报计划类别、项目总经费、申请财政经费等7栏)。如项目申报有其他要求的,请按相关规定要求(详见在线申报的申报说明)报送材料。
(三)关于项目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
各归口管理部门在推荐申报项目时,应当严格审查本归口部门科技人员申报项目的真实性。项目可行性报告、经费概算表等附件材料中应严格回避项目申请单位及项目组成员的具体信息。
科 教 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