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临床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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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医学实验动物与动物实验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17      文章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12年度医学实验动物与动物实验培训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开展医学实验动物与动物实验培训工作的通知》(浙卫办科教发〔2009〕3号)要求,今年继续开展全省医药卫生科研人员医学实验动物与动物实验培训,培训人员经考试合格,颁发“浙江省医学实验动物与动物实验培训合格证书”。该证书有效期五年,将作为全省医药卫生科研人员申报涉及医学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相关课题、成果奖励的重要依据。现将有关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医学实验动物学概论;

2、医学实验动物标准;

3、常用实验动物特点及其在生物医学中的应用;

4、人类疾病动物模型;

5、实验动物的选择和应用;

6、医学课题动物实验的设计用其影响效果的因素;

7、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学要求;

8、医学动物实验与生物安全;

9、医学动物实验操作技术;

10、医学动物实验申请与相关要求

二、培训时间、地点

第一期:2011年11月17日——11月20日;17号下午报到。

第二期:2010年12月8日——12月11日;8号下午报到。

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杭州市滨江区滨文548号)

三、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待会议申请统一汇总后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报名:请以科室为单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统一报送至我院科教科。报名时请提交一寸照1张,并于11月10前上交会议回执(纸质稿及电子稿各一份)。会议回执纸质稿由科室负责人批准后上交科教科,电子稿于11月10前上传至内网“upload/科教科/陈勤”文件夹内,或发送到948309450@qq.com。

2、考试由省卫生厅(省医管办)组织,并统一出卷和闭卷考试。

3、报名后请务必保持正常的联系畅通,以便确认。

4、将请务必提前报名,并确定希望培训的期次,以便安排。

五、联系方式

科教科 陈勤 88393504

附件:报名回执:

“医学实验动物与动物实验培训”回执

姓名

职称/职务

性别

单位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E-mail

希望培训期次

住宿预定

2011年10月17日